365笔趣阁

繁体版 简体版
365笔趣阁 > 重生之大工程师 > 第六章:乡谊互敦永不朽

第六章:乡谊互敦永不朽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08年奥运会的时候,京城不少百姓都去亲友家住,把房子空出来租给游客,12年的时候伦敦百姓也这么做过。你要说他们贪财那可真就错怪他们了,因为这事是政府号召的,原因就是宾馆酒店不够用。可即使是这样,还是有人没地方住,只能到公园搭个帐篷住。

古代差不多也是这样的情景,每到考试之年,驿馆客栈爆满那就不用说了,就连寺庙、道观里也可能都没空地方了,所以很多举子只能被迫住在破庙或别人家的屋檐门洞里。很多人都看过《倩女幽魂》,那故事发生在兰若寺其实是有真实的社会背景的。

而这些读书人大多数都是“头悬梁锥刺股”、“三更灯火五更鸡”的主儿(具体形象各位可以想象一下上学的时候,班上成绩最好,眼睛度数最高的那位学霸),身子骨本就弄得挺脆弱的,在马路边上再睡一晚,很容易就感冒了,进而导致考试失败。现在我们管高中毕业复读生叫念高四,那时候失败一次可就是高六。心里压力也比现在大多了,不少人直接就病故了。举个比较典型的例子吧,光绪年间象山有位名叫陈素涛的秀才,他还不是进京会试呢,就是到杭州参加乡试。估计他也是第一次参加乡试,走的时候以为带够了钱就没事了,结果没想到这时候有钱也不好使(是不是很像过年回家的火车票?)。他在杭州城里晃荡了半宿也没找到个住的地方,又累又困,只好露宿街头,一觉醒来就感冒了,考试没考成,人还挂了。

注意,笔者举的这个例子是光绪年间的事,这种事在此时已经很少了,可还是没有完全杜绝,那光绪以前发生的概率就可想而知了。

也正是因为此类事件发生的太多,所以敏感的商人们发现了一个可以拉拢读书人的好机会。就是在考场附近买地皮,盖房子,免费给考试的读书人住。这些举子们考中了以后,自然对帮助过他们的商人心存感激,于是,位列四民之末的商人很容易就和“国家干部”扯上关系,而大部分举子们为了能考个好成绩,这时候也不摆什么读书人的架子了,选择接受了这种帮助。其中不少举子高中,留在京城当了官,很少有人像张泽羽这么幸运能住上单位分的房子,没钱租房子(注意,是租)的,就只能继续住在会馆。看到这里,也许列位看官会很奇怪,清朝的官员怎么可能连租房子都租不起呢?你是不是搞错了?那时候房价有那么高么?笔者可以很负责的说,没搞错,就是租不起。这里边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因为政策。当时的“国八条”规定:“凡有司官吏,不得于现任处所置买田宅,违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注1】也就是说,别看你在京城当官,只要你没北京户口,退休之前就不许买房子(有暂住证也不行)。否则,房子没收,人下岗不说,还要抽你五十鞭子让你长长记性。第二是因为面子。身为朝廷命官,住宅须配得上官制威仪,自然不能蜗居斗室。怎么着也得租套体面点的吧,要不然都不好意思请同僚们到家里吃饭。而这样的房子卖价或许还是正常价,可租金却贵的吓人。您还别还价,您不租有的是人租。没银子您可以继续住会馆。官员们有了朝廷的俸禄,自然不会像学生年代那样继续白住人家的房子,所以会付给会馆少量房费,相应的,对房屋的质量也有所提高。有些人甚至可以携带家眷住进独立的院子里。您知道今天的廉租房是怎么来的了吧?而单位给张泽羽分房子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因为张泽羽的籍贯问题。这里他得感谢一下増祺。要不是他把户口落在奉天了,单位还真不能分给他房子。比如,他要是落在山西了,他就得去山西会馆住。可他落在了奉天府这事就不好办了,因为京城里没有奉天会馆。倒也不是一直没有,乾隆年间也曾经在珠市口西大街建了一所奉天会馆,可那年月东北考生实在太少。满清这这两百多年加一起,奉吉黑都算上,出过的进士数量可能还没有江苏江西某个县出的多。所以这奉天会馆也只能是昙花一现。因此,慈喜才会赏房子住。也许有人会问,现在的西单剧场前身不就是奉天会馆么?咋让你给挪到珠市口去了?西单那个奉天会馆是民国的时候,奉系出关占领北京之后才建的,这时候还在増祺(前文中提过他,现任的盛京将军)家的老宅子呢。可以说,从某省在京会馆的兴衰,可以看出该省的兴衰,而会馆的整体兴衰,则可以看出国家的兴衰。就拿严世瑜他们住的安徽会馆来说吧,这家会馆李宏章掏腰包建的,和别的给考试的举子住的会馆不同,这家会馆是专门给淮军将领和达官显贵们住的。您要是个山西的煤老板,对不起,概不接待。老李去世以后,淮军逐渐没落,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安徽会馆依然是京城最豪华的会馆。不然,八国联军进北京的时候,德军也不会把司令部放在这里。安徽会馆的地位虽然赶不上今天的钓鱼台,可也相差不多。张泽羽高调的把严世瑜母女安排到这里,这等于是变相的对外宣布,他和吕贤熙要结婚了。【标题注解】:出处为乾隆年间的奉天会馆阴面碑文。原文为:“乡谊互敦永垂不朽”,2000年10月施工时,改碑出土。

【注1】:详见《大清律例会通新纂》卷8《户律·田宅》

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dd>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