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赤|着双足,手腕和足上戴着银铃铛,手里拿着一面牛皮小鼓,修长雪白的手指在鼓上灵活敲打,围着擂台连连转圈,翠色的大摆裙散开如同一朵绿色芙|蓉花。
看她年纪,应该在二十四五,若在寻常人家应当嫁人了,但她耳上却戴着向征未出阁的白色明月坠子。
“她叫凤卿,在我们涟城可有名了,听说她的未婚夫十年前就出去闯荡,说闯出一番名气就回来娶她,结果一去不复返,也不知是死是活。”
“凤卿的家里当时可是大富人家,她是家中独女,上门求亲的人络绎不绝,门槛都快踏平了,但她只喜欢家中管家的儿子,他们一起长大。但她爹娘不愿意,所以她未婚夫才立誓,要发达之后回来娶她。”
邻桌有一个喝得半醉的男人搭话,摇头晃脑地说:“哎,哪知这一等就是十年,她爹做亏了一笔生意,赔掉了好多银子,一病不起,从此家道没落,逼债的人三天两头上门,还有人说只要她肯嫁,债务就算还完了。还帮她重振家业,但她就是不肯。四年前卖掉了大宅,搬去了城东的小屋子,自己出来做事,奉养母亲。多好的女人哪,就是死心眼。”
渔嫣扭头看,这男子胡子拉茬,脸上看上去脏兮兮的,身上一股油乎乎的味道。
“他是卖牛肉的,成天杀牛,喜欢凤卿好多年了。凤卿在哪里,他就在哪里……”虎朵凑过来,小声告诉渔嫣。
世间总有这些痴情者,把一个情字浸泡得又酸又涩,可又美不胜收。多少人为这情字着魔,多少人为这情字成了枯骨,又有多少人耗尽一生,只为等那人回头一眼。生离,一定残酷于死别。若死了,便无忧无愁无牵无挂,但偏活着,就得在无望的等待里煎熬,不死不休。
“她白天在酒馆里唱曲,晚上就来这里跳舞,平常还做绣工……”
“只要奉养母亲,要做这么多事吗?工钱很低?”渔嫣好奇地问。
“不是……是她心上人的父母,她一并养着了,不过,她怕她母亲知道会气病,当时家道中落时,这管家夫妻可没管她们母女,卷了银子跑了。去年那对黑心肠人遭了土匪,一个瞎了眼睛,一个断了腿,她遇上了,就悄悄带回来了。”
“要不怎么说她是好人呢?嘘……”虎朵手指压在唇上,左右看看,小声说:“只有我们姐妹知道,也是无意间遇上的,可千万不能说出去。”
“我不说。”渔嫣也摇头,冲虎朵做了个鬼脸。
“不过,夫人装公子一点也不像,太好看了。”虎朵看了一眼莫问离和御璃骁,突然就用手里的花生往渔嫣的胸口上丢,又诘诘地笑起来。
虎陵也笑,但已成了笑不露齿,还时不时朝莫问离瞄上一眼。
“对了,等会儿,我们就让凤卿姐姐过来给我们添茶倒水,这样可以给她赏钱。”虎陵从口袋摸了些铜板出来,又让虎朵把私|房钱掏出来,二人凑了几十个大子,叫伙计过来。
渔嫣越加喜欢这两个丫头,有像铃铛一样豪爽的性格,还有一颗火热的心。
但是莫问离还是那副表情,一言不发地盯着台上。
“问离,你到底怎么了?”渔嫣实在觉得他不对劲,推了推他,小声叫他。
“没事。”他摇了摇头,端起一边的酒碗递到唇边。
“你认得凤卿?”渔嫣犹豫了一下,小声问:“不会是你把她未婚夫给……”
“不认得。”莫问离摇摇头,低声说:“我在想银珠的事。”
“百密一疏,有人闯进寒水宫也不是没有可能发生的事,既然银珠在此处出现,我们好好查查。”
“不是,银珠上淬了毒。”莫问离转过头,小声说:“所以小男婴不是水痘,是中毒了。若他们是无辜,那我就葬送了别人的性命……”
渔嫣捧住他的手掌,轻声说:“你已经治好他了,这错不在你。”
“这毒……是我改良后的忘蝶,比之前更狠戾,当初只是随手用了勾帘上的银珠串来试试,是否能试出来。那一回证明,我改良后的忘蝶连银子也试不出来,当时高兴,也没丢掉银珠串,又挂了回去。”莫问离抚额,长长地叹息,“这孩子才四个月大,我去哪里弄解药给他。”
渔嫣不知说什么好,半天才长长地吐了口气,小声说:“原来你拿毒药当玩具呢?现在怎么办吧?你若不想看他死,不如再放一次血吧。”
虎陵和虎朵听不懂,呆呆地看着二人。
“那个拿珠串的人也应当中毒了才对啊,得赶紧找到这孩子的爹娘。”渔嫣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