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倩在家里也养了一条狗,不过不是猎狗,而是一条哈士奇,那家伙和小银一比起来就是个渣。
小银听徐倩说它是一条狗,顿时不乐意了,朝徐倩翻着白眼,还叫了几声,鄙视之意再明显不过。
要是徐倩明白它的意思,肯定会郁闷的吐血,因为这家伙说的是:你才是狗,你全家都是狗!
曾志有些无语,拍了拍小银的脑袋,笑骂道:“你这家伙,老实点。”
只是,小银鄙视的动作,并没有让徐倩改变什么,反倒是让她看向它的目光更加炽热,然后扭头对曾志说道:“曾大哥,你这狗下崽了,一定得送我一只。”
曾志摇摇头,说道:“那恐怕你要失望了,这家伙傲娇得很,一般的狗它压根看不上,可能注定会打一辈子光棍了。”
作为一头妖狼王,小银肯定不会跟一条狗发生性关系,自然不会生下小狗来。
不要说是狗了,就是一头狼,甚至是一般的狼王,小银都不一定看得上。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就是这个道理。
………………
因为已经临近中午,曾志索性就没有离开这条小溪,反正这里环境不错,正好可以作为野餐的最佳地点。
三人开始分工合作,曾志开始挖土修灶生火,而肖德周给4只雉鸡拔毛、清理内脏,徐倩这个女孩子则是在附近的树林里捡柴火,事情进行得井井有条。
还不等曾志的水烧开,金毛就叼着一只耷拉着脑袋的野兔跑了回来。这看得徐倩和肖德周两人的眼睛都瞪圆了。
这只可爱的金丝猫,竟然真的捕猎到了一只兔子?!!!!
曾志三人以前都进行过野餐,再加上这一次带上了不少的器械和调料,这顿午餐弄的可是极为丰盛。
酒足饭饱后,三人在小溪边的大石头上躺着晒了一会太阳,休息一阵子之后,这才起身出发,继续今天的旅程。
再次出发之后,曾志等人也没有深入南巫山那些人迹罕见的老林子,而就是在附近转悠,采摘野果,挖点药材。
八月的南巫山已经准备迈入秋季,虽然大部分的落叶林还没有开始变黄,但是漫山遍野的野果逐渐成熟,简直就是一个野生果实博览会。
羊桃、拐枣、覆盆子、刺梨等等市场上极为少见的野生水果在这里比比皆是,伸手可得,而诸如板栗、山核桃、榛果、松子等坚果类也是随处可见,倒是让曾志等人好好的体会了一把丰收之喜悦。
尤其是曾志,今天的行动,倒是让他回忆起来小时候的事情。
小时候,农村的小孩没有什么娱乐方式,也不像现在的城里小孩那样整天都送到各式各样的补习班,每天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南巫山脚的林子里玩耍。
对于他们来说,这片林子就是他们的乐园。
在林子里,好吃的、好玩的应有尽有,这里也留下了曾志关于童年最美好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