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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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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长安城里的鬼域伎俩,对于万里之遥的西域没有任何影响,更不在沿着印度河一路上溯的刘稷一行心中。

他们离开贺菩劳城已经有七、八天了,从斯嘎尔河谷转入印度河谷,又沿着印度河谷一路东行,穿越气候干燥的拉达克地区,一路上尽是人烟稀少的坡地,总算是有惊无险。

战事还在继续,他们当然不敢走大路,哪怕就是这种山林、河谷间的小道,也得小心再三,一怕猛兽,二怕溃兵,或许还会有山贼土匪之类的。

这一带,已经属于古象雄王国的边缘,这是一个历史远远超过吐蕃的古老国家,曾经是青羌高原上最强大的,虽然后来被吐蕃征服,并一直想要将它变为第六个茹,可却一直没有如愿。

原因很简单,它实在太大了,北边隔着昆仑山与于阗镇相望,西与天竺、南与尼婆罗、东边是吐蕃、苏毗邻接,史书上称地极数千里、胜兵八、九万,是个名付其实的大国。

这样大的疆域,人口却不算太多,而且与其他地区一样,大部分都聚集在几个大大小小的城池中,剩下的,就像勃律人一样,游牧、打猎,靠着大自然的恩赐,延续几千年的生存方式。

至少在天宝十一年,这种方式有可能被打破,因为来自于一山之隔的大唐,渐渐露出了它的獠牙。

此时的刘稷,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勃律猎户,一身短小的皮袍,罩布包头,粗布蒙面,只露出一双眼睛,脚下是一双新编的草鞋,裤腿被一根根的带子紧紧绑在小腿上,显得精干而简洁。

“想不到你这等身份,也是走惯山地的。”

听见后头的声音,刘稷放下搭在眼帘上的手,一脸惬意地叉着腰,做了个指点江山的模样。

脚下,是印控克什米尔的核心地区,巴国做梦都想打进来的地方,不知道在沙盘上做过多少次推演,不知道要牺牲多少人力才能接近,此刻就在他的脚下。

可惜,离着变成自家土地,还有一段距离。

发话的是咄骨利,他对这一带的了解还不如刘稷,可天生的好猎手,用在这上面是非常合适的,因为他们对于这样的环境,有着天生的敏感,绝不是训练出来的人可比。

除了他之外,还有康老四,扮作一个粟特行商,石家老店的几个伙计,扮作了他的服从,刘稷的几个手下扮作护卫,一行十余人,再加上二十多头驮马,便成为了一支典型穿行于西域、天竺、吐蕃这些地界的商队。

在这行人里头,除了刘稷自己,全都是异族人,无论是张无价还是许光景都不曾带上,因为他们所要去到的,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任何的汉人都可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如果不是非得他不可,刘稷本身也是不应该来的。

象雄,是吐蕃人视为腹心的所在,一如大唐的陇右。

咄骨利与他同样的打扮,背上背着一把木弓,一个黑黑瘦瘦的小孩坐在他的肩头,晃着小脚一摇一摇地,正是他的女儿卓玛,此时看着就像个牧羊的小儿。

这个小女孩,不但胆子大,而且很机灵,并不需要过份地保护,带上她,更显得真实,成为刘稷最后点头的原因。

康老四坐在马上,与他的身材相比,这种专门用于山地的马儿,显得有些滑稽,几乎直起脚就能撑到地上,他却没有刘稷那般悠闲,紧张地四下里打量,好像生怕哪里会跳出一队吐蕃人。

这可是深入敌后了啊。

贺菩劳城至少还有一个石家老店算是接应,这一路走了足足七、八天,全都宿在野处,见村子都不敢进,遇上城池全靠躲,眼见着越走越没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更重要的是,进到这么深,都不知道戍主,倒底是个什么打算,心里没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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