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五。秋洲。
松之秋站在杏未红的坟茔前, 点燃了一根木犀香。袅袅青烟升起,不多时, 她的身影便出现在他面前。
“少庄主, 你这样很讨厌。”杏未红黑着脸,气咻咻地说, “我不想每年都看一遍自己的坟墓。”
松之秋不以为然:“这样最快。”
杏未红扁了扁嘴, 蹲到香边吃贡品, 糕点的香气大大抚慰了她郁闷的心情:“今年又叫我来干什么?”
“剑王待你如何?”松之秋问。
杏未红搓了搓胳膊, 恼恨道:“很恶心。他老管我叫‘乖女儿’。”
松之秋微微笑了起来。之前, 他花了一年的时间, 带杏未红走了大半个秋洲, 叫她暂且搁下剑术, 随他学习法术,她痴迷修炼,无多异议。而这一年的休息与见闻, 让她脱离了《天地一剑》带来的影响, 开始正视心魔。
她的心思原就十分简单,耿耿于怀的唯有当年身不由己的岁月。解铃还须系铃人,他是见证者, 也是始作俑者, 由他开导指引,杏未红终于不再逃避曾经的自我,选择了直面心魔。
回到鬼界的第二年,她突破到了鬼将修为。
剑王一看, 果然舍不得杀她了——剑魔凭《天地一剑》笑傲十四洲,可他死后,一个传人也未留下,如今出现了个能修其剑法的人,死了何其可惜?
他便坐实了当年随口戏称的认女之事,将她收作义女,给予她大量修炼资源。
而杏未红已经被松之秋说服了。按照他的说法,与其辛辛苦苦接零碎的任务来做,还不到保障,不如就跟着剑王,一样是做任务,这个更加靠谱,而且剑王本人就是个高手,能与之切磋,对她的修炼大有裨益。
至于父女之名……他说:“这名分比雇佣更合适。你想想,雇主命令你做的事,你非做不可,此乃交易。但父女之间却有人情,你有不想做的事,大可以不同意,你有了麻烦,他于情于理都该替你解决。”
她觉得非常有道理,所以“乖女儿”的称呼虽然恶心人,她也捏着鼻子认了。
“他可曾为难你?”松之秋问。
杏未红摇摇头:“他叫我好好修炼,然后时不时找人打一架,还挺容易的。”
松之秋毫不意外。剑王并非莽夫,普通的剑可以普通对待,宝剑却要珍而重之,这班所作所为,无非想磨砺她,且为她打响名声——没有名气的宝剑,可算不上是一把真正的好剑。
然而,此事无须对她讲明。目前为止,她得到了庇护,也得到了磨炼,已是最好的结果,对剑王生出反抗之心,只会令他忌惮。
“虞生他们呢?”他转移了话题,“我叫你想办法把他们找到身边,办成了吗?”
杏未红不禁露出笑意:“成啦,我和那个家伙一提,他就同意了。虞生他们也很高兴,以后不用到处跑了。”
“那就好。”他说。虞生善于钻营,一看便知是个有野心的人,绝不会放过能和剑王搭上关系的机会。同时,他又对杏未红一往情深,有他在侧,她必然能避过不少麻烦。
杏未红欲言又止。
松之秋奇道:“你居然会犹豫?有话直说吧。”
“我有个问题。”杏未红十分纠结,不确定该不该问,“不知道少庄主能不能答上来。”
换旁人这么说,松之秋肯定认作挑衅,可杏未红这么说,那便是实打实质疑他的能耐。他多瞧了两眼,生出几分好奇:“说来听听。”
杏未红想了想,问他:“你知道喜欢是什么样的吗?”
松之秋扬起了眉毛,等她继续说。杏未红开了头就藏不住话,竹筒倒豆子似的噼里啪啦讲了下去:“虞生说喜欢我,问我喜不喜欢他,我不知道什么才叫喜欢,问桥姑他们,他们说的云里雾里,我也听不懂,所以才想问问你。”
说到这里,她停顿了一下,又说:“我也是死马当活马医,你不知道也没关系,我只是随便问问。”
“我很好奇。”他蹙眉,“你为何觉得我会答不上来?”
“这种事不是读了书就能知道的吧?桥姑说了,只有体会过的人才会明白。”杏未红理直气壮地反驳,“你没有心,不可能喜欢任何人,所以我不相信你能答得上来。”
松之秋忍俊不禁,先不与她争口舌之利,反问道:“你喜欢,如何做,不喜欢,又如何做?”
杏未红怔了怔:“我没想过,等我知道了答案再想不行吗?”
“阿红,答案你可以慢慢想,如你所言,你喜欢,便能感觉得到。但无论有心与否,你都不能和虞生在一起。”松之秋道。
“为什么?”
“男人对得不到的女人,最忠诚。”他平静地看着她,“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你不喜欢他,自然最好,你若是喜欢他,必须把这份感情藏起来,等到有一天,你不在需要他的时候,才可以告诉他。”
杏未红一脸懵逼。
松之秋并非儿女情长之人,对待感情也无敬畏之心。所以,他能毫不犹豫地利用虞生对杏未红的爱慕,为她提供更多的保障。
然而,杏未红不是齐盼兮,手把手教她也未必能学会。他思忖片时,换了个更简单的说法:“男女之事,比世上任何一门学问都要复杂,你做不来,还是莫要牵扯在内为好。”
杏未红深以为然,她最近为这件事都要揪秃头发了。“可虞生还在等我。”她左右为难,“我总要给他一个答案。”
“既然你不知道,那就告诉他不知道。”松之秋指点她,“其他的都不真心,说来反是欺骗。”
她一听是这个理,顿时喜笑颜开。不过,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杏未红游历四方,眼界已不复当年,连带着思辨能力也有所提升,少顷,“咦”了声,狐疑地问:“所以,你果然是不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