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直脱口而出:“王大人,你说的是哪个包大人?”
“天下还有几个包大人?”“王大人”反问武直道。
“那么您是?”
“我是王朝。”
“您是王朝?”
“是的,我是王朝。”
武直嘴巴一下子张得老大,说不出话来。什么,面前这个精神矍铄的老头居然正是曾经听命于包大人左右、帮助包大人走南闯北并费心费力的调查出无数桩冤假错案,立下不少汗马功劳的四个校尉之首的,王朝王大爷。
真的是他?
如今包拯已经离世,虽没有改朝换代,却已换了好几任皇帝,算起来,王朝的年龄应该已不小……
“我今年八十三,明年八十四。”仿佛看穿了武直心中的所想似的,王朝抚了一把花白的胡须,对着武直笑道。
居然已经八十多岁了,可是看样子,却并不显老。
“王大人,你怎么开起绸缎庄来啦?”
“别叫我王大人。叫我名字就好了。包大人走后,我们四个被分散调开,辗转流离,后来渐渐的也就对于官场感到倦怠了,于是,我就辞了官,隐居在这清河里,开一个绸缎庄养老。”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怪不得这个绸缎庄的名字叫做“青天”呢,看来王朝仍然对过去追随着包大人并辅助着他和他他一起创下的辉煌而念念不忘,武直伸出大拇指赞道:“怪不得呢!刚才您砍那小霸王的一刀,真是雷厉风行,大马金刀,我说是谁这般的英雄,原来是您老人家!您可真是老当益壮,宝刀未老……”
“哈哈!”王朝笑道:“我那一刀,是叫他长记性,让他长痛且不如短痛,讨一个痛快。”
“怎么个长痛不如短痛法?”
“你们想想看。那个小霸王天天闹事,就算今天没有碰上我,也会碰上其他人。天下哪有他天天讨得便宜却别人总是吃亏的道理?肯定少不了挨打。挨了打身上便会痛,今儿痛两天明儿痛两天,这就叫长痛。我今天一刀砍了他的手,他痛过这一阵子,以后肯定就不如以前那么嚣张了,等他的手好了,说不定就会老实些,只要老实了不惹事了,自然就不会再挨打,这不就叫做长痛不如短痛吗?而我一刀砍了他的手,他痛得要命,而我的刀法也快得要命,岂不就叫做‘痛快’吗?”
“哈哈哈……痛快,果然够痛快!王大爷,您这个解释我服……”
“是吧,今天我算是留情了,只斩了他的手,他们要是再敢来,我一刀咔嚓下去,就要了他脑袋……老潘,我肚子饿了,这点儿东西不够客人吃……”
老王朝一边豪情万丈的说着,一边自个儿将两大盘点心全都塞进嘴巴里吃得精光了,老潘连忙又去添了两大盘。
武直心想,这就叫做你大爷终归还是你大爷,不信你看看他的饭量……
这才中餐刚过去一会儿呢,他就又干掉两大盘。
嘴里里却还叫着不够,这怎么招待客人呢……
这个王朝,真可爱。
突然外面传来了一阵的敲门声。四人一惊,老潘作个手势,示意大家噤声,然后下了楼,手里提一把竹尺,去前门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