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刘家兄弟并着三个女子七手八脚的将刘氏抬走。
几个外来女人这样闹,忠烈侯已经很恼火,连带妻子都如此,忠烈侯恼怒之余,又有些生疑,迟疑的往郑煜堂身边靠了靠。
不知是不是因为郑煜堂人在病中,他一靠近,当真闻到了些不太好的味道,有些难闻,有些恶心,但并没有刘氏和那几个女子表现的那么痛苦。
忽然间,他脑中出现了另一个画面。
原配裴氏病重那几年,卧床不起,房里也有怪味。
起先他还能念着裴氏的好,忍着做一个不弃糟糠的好丈夫,可裴氏还是发现了,她抬手把凌乱的碎发拢到耳后,低声告诉他,别再进房了,屋里都是病气,他是一家之主,不能有闪失。
他拒绝了几次,后来再三确认是不是真的不用他进房,裴氏都毫不犹豫的点头,他这才没再进房,每次来,都是站在外面,叫人传话问候她,人也是歇在妾侍那头。
裴氏死后,他才发现大半辈子被她照顾的多妥帖,他竟想不出她半点不好。
可这样好的人,却早早病逝,所以之后几年,他痛不欲生,若非侯府不能没有女主人打理,他可能真的不想再娶,最重要的是,再不会有女子比裴氏更好。
刘氏根本没得比。
郑煜堂房中古怪的味道不期然勾起了忠烈侯不好的回忆,他皱着眉头叫来院里洒扫的下人一顿呵斥:“你们是怎么干活的,就让公子整日睡在这样的房里?”
郑煜堂面无表情的看着忠烈侯,似乎已经十分疲倦:“父亲……”
忠烈侯拧眉看向他。
郑煜堂垂眸,并未看他,平声道:“清桐,你向父亲解释一下。”
舒清桐轻轻颔首,对忠烈侯说道:“父亲,煜堂这次病得突然,他总是不舒服,又说不出确切之处,御医说他元气大损,体内食物难消,周身不畅不通,很容易在房中淤积气味,即便清扫了,也很快会再有,下人并未躲懒。”
舒清桐握住丈夫的手,淡淡道:“儿媳与煜堂日日在一起,可能已经习惯,没觉得有什么。今日婆母送来的几位娘子,儿媳瞧着都挺好,她们初来,不习惯,才当成要命的病气,想来若是习惯了,也就好了。”
忠烈侯一听这话,眉头皱得更紧了,他没好气哼一声:“堂堂忠烈侯府大公子,世子爷,未来的侯爷,什么时候要个伺候在侧的妾侍奴婢,还要看她们适不适应,喜不喜欢?刘氏这蠢妇,都找的些什么不懂事的东西!”
他再看大儿媳时,忽然生出些惺惺相惜的怜悯,又觉自己之前有迁怒之嫌,至少,她能不嫌儿子身上有味,依旧照料在侧。不像刘氏和那几个女人,分明只是嫌弃儿子身上有味道,就做出这样夸张的举动来。
思及此,忠烈侯的语气放低了些:“你也是,怀着身子,就不要太操劳,既然你也懂事想明白了,那你亲自给煜堂挑些合适的女子伺候。也省的那些不懂事的东西来这里闹心惹笑话。你好歹是镇远将军府出身的姑娘,莫要让人觉得你不能容人,善妒霸道。”
郑煜堂的脸色已经很不耐烦,舒清桐赶紧应付几句,送走了他们。
刘家兄弟和那三个女人,忠烈侯少不得要亲自打发,好不容易等房中没人了,舒清桐长长舒了一口气,浅笑着坐回去:“我方才演的好不好?”
她美眸璀璨,一如少女时候的明艳动人,又透着几分做坏事的狡黠,郑煜堂怎么都看不厌,眼中只有满满柔情:“好。”
他见她坐着不动,轻轻推了她一下。
舒清桐疑惑的看着他,郑煜堂无奈又好笑:“人都走了,你也别坐在这里,味道不好闻。”
舒清桐心里某个位置像是被扯了一下。
起先,阿呦送来的是一个香包,让他们把身上染上这香,如此一来,不该来的人,没办法近他们的身。
舒清桐隐约听芸菡说过,阿呦会种香蛊。
她少时游走在外,不喜外人碰触时,会在对方身上种下香蛊,对方只要不心生歹念就没事,但若意图不轨接近她,她身上散出的香味能无孔不入,令对方痛不欲生。
原本,她还想着怎么将这味道藏一藏,阿呦说蛊虫对这味道最敏感,哪怕藏起来,混入别的味道,人的嗅觉混淆,它也能嗅到,效果一样。
郑煜堂盯着那香囊许久,提出用异味遮盖。
异味也不难弄,就是人受罪。
一开始,舒清桐很意外。她认识的郑煜堂,从来都是个讲究又细致的翩翩公子,别说是身上有异味,就是稍稍出汗他也会清理干净,尤其在她有孕后,对很多味道都敏感,他更是仔细。
直到他向她说起些旧事,舒清桐心中只剩心疼。
他照顾生母裴氏最后那几年时,一直忍受着房间里的异味,那是从病体衰弱的母亲身上发出的,奴才再怎么换被褥打扫,很快又会有。
而他的父亲,在起先装模作样几日后,再也不曾踏足那间房,来了也是站在外面喊话。他的样子再关心担忧,也不妨碍他转身后,拥着娇软香艳的美妾恣意畅快。
舒清桐想,郑煜堂借异味遮盖香蛊,或许不止是为了逼退刘氏和她送来的美妾,更像是在讽刺忠烈侯。
但更讽刺的是,忠烈侯竟能指着刘氏和那几个美妾破口大骂。他可曾想过,他今日这些骂语,也是在骂从前的自己?
舒清桐抬手,轻轻拂过郑煜堂的脸颊:“别说你只是装的,有朝一日,即便你真的满身恶臭,卧床不起,我也不会离开半步。”
郑煜堂深深地看了她片刻,忽然抬手拧住她的脸,笑意清浅,语气不爽:“你就不能想我点好的?!”
……
刘家兄弟很快就走了,真儿回来禀报消息时,郑芸菡正守在炉子前,捏着一把蒲扇扇火。
“姑娘,您想的一点都没错,他们被侯爷赶走了。”
善儿在一边帮忙备菜,见郑芸菡神色淡淡恍若未闻,淡声道:“姑娘放心,二少夫人的厉害咱们都见识过,她要让大公子和大少夫人身边无外人近身,那就不可能有人靠的近,大少夫人不会受委屈的。”
郑芸菡守着汤,点了一下头。
几乎是刘家兄弟刚走,温幼蓉就回府了。
她一路问着郑芸菡找过来,见她在下厨,满以为有好吃的,结果发现只有补汤,兴趣缺缺的样子。
郑芸菡这才露了轻快的笑脸,弯腰抱起藏在桌角的八珍盒送到她面前。
盖子揭开,温幼蓉“哇”的一声,眼睛都亮了。
里面全是各色果子晒得果脯,是她最喜欢的酸甜口味。
真儿如今对二少夫人敬畏有加,还带着点推崇,连忙道:“二少夫人还不知道我们姑娘吗?她便是漏了自己,也不能漏了您的好呀。”
温幼蓉听得满心熨帖,对她笑眯眯点头。
郑芸菡见她欢喜,也跟着高兴,末了,少不得代大哥大嫂向她道谢。
毕竟是大哥院里的事,她公务在身还要跟着操心,甚至冒险用蛊,若被朝中政敌得知,哪怕香蛊不是什么害人性命的毒蛊,也少不得一番夸大其词。
温幼蓉一听,非但觉得没什么,反而很兴奋。
“这有什么,我等的就是今日呀!我还得谢谢大哥大嫂呢!”她眸子乌亮,咬着杏脯,又抓一把分给真儿和善儿。
郑芸菡不解:“你?谢他们?”
温幼蓉看她一眼,神神秘秘的凑近:“我倒是想帮忙,可是哪用的上我呀,这都是游清安排的。”
今日这些事,都是郑煜澄安排,她只在旁边辅助罢了。
温幼蓉很来劲:“我早听游清说过,你那个继母刘氏,自从嫁进来就爱倒贴娘家,这侯府夫人的身份对她来说,就是贴在脸上的金箔,挂着娘家几十张嘴的金窝,你们还小的时候,她从来没有用心照顾过,一心只想这么制住你们。”
她笑起来:“既然是这样,那好呀,不妨当着忠烈侯的面,让她在娘家和大儿子的事之间做选择,看她更关心哪个。”
刘氏多年来当着伪善的继母,没有一日真正安生过,偏偏在父亲面前演得起劲,一颗真心皆留给自己的血亲。
她想给大哥院里添妾侍,想在父亲面前扮慈母贤妻,二哥便在朝中搞了刘氏的兄弟。
如此一来,刘氏的心思是放在兄弟的安慰上,还是放在大哥院里,全凭她更在意哪个。
果然,她一听兄弟出事,都顾不上大哥纳妾的事,人一送就转回去求情,精准无误的踏入父亲的雷池。
从前,母亲将父亲宠坏了,一度让他觉得,女人就该全心全意的依附自己,以自己为天,以夫家荣辱为重,不得有半点自我。所以在之后的很多年里,连父亲自己都没意识到,母亲的态度,已经是他心中最好的标准。
郑芸菡想,能这样捏着刘氏的心思,却是二哥的手笔。
温幼蓉是真高兴,之前她一力促成工部与太仆寺联合办学,又把兵部拉来,就是为了将郑芸菡那几位备选凑齐,给郑煜澄施加压力,让他好好看看,这些后生青年多么厉害,多么上进,他若是继续消极无争,以后菡菡被这些男人欺负,他的拳头可就不硬了。
没想到菡菡这出没赶上,大哥这出却是抢先激了他,她在一旁看着郑煜澄精准打击出手稳准狠,甚至连香蛊都是他先想到,用以隔绝外人,她就发自心底里觉得自豪高兴。
不愧是她看中的男人!
又觉得她之前的想法没错。
很多事情,他不是不会做,也不是真的那样淡泊,不愿去做。
他像是在忍,又像是在心底藏了厌烦。
而她却不知,他为何要忍,又在厌烦什么。
思及此,温幼蓉的笑意淡了几分,她拖着下巴,喃喃道:“以前,我从没想过以后还会嫁给谁。可嫁给他以后,我才觉得,我这辈子只会嫁给他,只会给他生小崽子,等小崽子生下来了,也要给他照顾,只有他这样好的人,才能养出好的小崽子。游清其实很厉害的,可多半总是藏着,忍着,别人说他,他看似无所谓,但我知道,就算再淡泊名利的人,听到那些话也不会觉得多开心。”
她冲怔愣的郑芸菡笑笑:“所以,你不要觉得麻烦了谁,我恨不得他一直这样厉害才好呢!”
郑芸菡捏着的蒲扇半晌未动,直至善儿喊了声“汤滚了”,她才如梦初醒,连忙搅拌止沸。
温幼蓉没留意到郑芸菡的异常,好奇道:“怎么又是熬汤又做果脯呀,你不是才回来吗,怎么也不歇一歇。”
真儿告诉她,这本是为重阳出游准备的,不止这些,郑芸菡还准备了好些菊花酒,可是大公子病了,她就没有出游的心思了。
温幼蓉一拍脑袋:“我想起来了,回来时我去了一趟太仆寺,三弟让我告诉你,他和秦博士选了几个不那么颠簸劳累的出游地,大哥本就是积劳成疾,大嫂虽然在府里养胎,可每天都是事儿,越养越闷,还不如趁这个机会出去走动走动,好好放松休息。你考虑考虑,再跟大哥大嫂商量一下,说不定他们也愿意出去走走呢。”
郑芸菡一听,顿觉有理:“我稍后就去问他们。”
……
秦蓁原以为,郑煜星的热情别有所图,所以殷勤做事时,多少会因心猿意马掺水。
但她完全想错了。
他根本是有了个名正言顺占据她的书案理由。
助教的事本就不难,所谓琐碎杂事,他做事效率高,又快又好,剩下的大把时间,便成了他摸摸这里,翻翻那里的大好时光,简直不亦乐乎。
原本,秦蓁只当没看见,左右只是办公的书案,没什么私物,他看来看去都是些书册图鉴。
然这日散学,她发现教案某处有误,遂回博士厅修改,刚一提笔,郑煜星抱着一堆吃的进来,看她一眼,笑的古古怪怪,她心生疑窦,不动声色的检查着面前的东西。
她自问做的不显山不露水,一抬头,竟发现他坐在自己的书案前,托腮看着她,嘴角噙笑,撞上她的眼神时,提示地指了指她手里的笔。
秦蓁垂眼一看,差点没把笔摔他脸上。
笔杆上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刻了字。
郑煜星三个大字,霸道又幼稚。
那种突突突的感觉又回来了,秦蓁扯扯嘴角,拿过书案左侧的笔挂一一检查。
果不其然,全被他刻了自己的名字。
秦蓁用笔有个不足为道的小习惯,她小时候练字觉得枯燥无聊,就自己给自己想招,她买好看的笔,换着笔练,换着心情选,久而久之,字练下来,习惯也保留下来。
她习惯攒很多笔,每日根据心情和喜好跳一支用。
那种坐拥众笔任她挑选的感觉,能让字写出来都更流畅好看。
而现在,每支笔上,都刻了一个显眼的名字。
像是在告诉她,选来选去,她终会选他。
她的喜好,全是他。
无聊,且无耻。
秦蓁由衷地觉得,不能再纵着他了。
哪怕他抓住“拒绝”与“不拒绝”这一点与她周旋,也不能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