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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番外之纸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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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记忆里,总是有模模糊糊的人来来去去。

他记不住他们的脸,却能记住每个人的手。

男人的手、女人的手、细长的手指、粗壮的手指、明显的静脉血管、不明显的静脉血管、长的指甲、短的指甲、灰的指甲、手背光滑的、手背长金毛的……

从五岁七个月零两天开始,他就不怎么说话。从六岁生日开始,不是有人来看他,就是他被送去见人。

自从见了那些人后,他的话更少了,外公常摸着他的头叹气:“大人造孽,苦的是我外孙。”

外公是他极少能记得的人之一,另外一个是大他五岁的张超。

六岁半的时候,他被送去学校。他不记得老师和同学说了什么,只记得从黑板上掉下来的粉笔灰。

一粒一粒,让他不能忍受。

半年后,他被外公派人从学校接回家,身后是同学们的“小哑巴跑啦”的口哨声。

那一年外公亲自教他认字,他开始爱上了读书,常常把自己关在洗手间,每看两小时书就去冲个澡,不然浑身不舒服。

专家们来了又走,他从他们的长篇大论里零星捕捉到几个词。

阿斯伯格综合症、没有遗传史、无法确诊……

那时候网络还不发达,他磕磕巴巴地叫张超替他买书,然后一本本地啃。

读完了几本心理学著作,他不觉得自己有病,他只是不想浪费时间说话。

他喜欢冥想,去形象化四维空间,去想象量子的排位,去计算咖啡溅出时在杯子里的加速度。

王凯行给他请来许多老师,其中不乏头发花白的退休教授。他会偶尔听他们讲话,却极少发表意见,久而久之,老师们都摇着头辞去。

就这么在书堆里长到了十七岁,无论如何也生不出继承人的外公把他送回了莱茵学校。

高中部的同学自然要懂事一些,就是不懂事的那些,碍于他的身份,也不敢太造次。

他默默把自己的桌子连腿擦了三遍,在最中间的位置坐了下来。

就这么相安无事地坐了三个月,他的视线里开始出现一些扰人的东西。

粉红的信封、用番茄酱挤出爱心的午餐、女孩子擦着唇彩的嘴唇、和会不经意贴上来的□□。

十七八岁,正是少年人春心萌动的年龄。他不常照镜子,还不了解自己的模样是多么让人遐想,更不明白那一丝内向腼腆的禁欲气质,是让多少女同学心跳加速的□□。

终于有一天,他受不了同桌身上开始散发的化学气味,背起书包走出教室。

就是在那时碰见了那双手。

他不记得那孩子的脸,只记得那双手比他见过的任何一双都灵巧。他的目光随着她手上的硬币移动,脑中算着她施力的方向和大小。

眼看着那硬币朝自己飞来,他却仍在计算金属下落的位置,完全没有躲闪。

他去包里摸消毒纸巾,自己的手却被握住。她说了什么他完全记不清,只记得那双手接连塞给他两张一定经过许多人手的纸币。

极脏。

十七年来,除了表姐和外公,他从没和任何恒温动物有过这么亲密的肢体接触,一时不知所措,除了跑什么也不知道。

那之后的几个月,他每每想把已经消过毒的钞票物归原主,就会被对方拉住塞进更多,他又总是没出息地掉头就跑。

他想叫张超帮他,却不知如何组织语言开口,结果到了退学,也没能把钱还上。

他读过近千本书,却还是不知如何与人相处。

到了十八岁,他的一张设计图被国外某高校看中,他收到了大学的通知书。

得知外公给那学校捐了一座图书馆后,他将通知书剪成一厘米见方的纸片。

同年,他去参加了满是汗味的高考,其他部分轻而易举,作文写出来惨不忍睹,最后他去了本市一所大学。

在大学里,他渐渐学着和人交流。不住宿舍,晚上躺在床上,他会努力去复述同学们讲过的笑话。

两年后,他考过所有专业课考试,拿着毕业证逃了回来。

让他呆不下去的,是大学里混乱的男女关系,和随处可见的作弊现象。

就这样蹉跎到了快三十岁。

期间外公曾丢给他一笔钱,让他自己学着投资。

几年间他把股市和投资心理研究得仿若一张白纸,却仍旧无法正常与人交流。

第一次听说她的名字,是外公在饭后叹气:“可怜了金静的女儿,叫林轻是吧?小小年纪背上上一辈儿的烂事,和你一样倒霉。”

那故事的前因后果他也听过一些,却对此不太感兴趣。只是听说一个人为了自己没犯过的罪坐牢,心里极其不舒服。

那是他销毁通知书后第一次和外公吵架。

吵到最后,王凯行用拐杖敲他:“你书读得太多,心又太小。阿宏,你迄今为止对世界的认识都是从书里来的,书里说的,不一定都是对的,可能大部分都是错的。”

自那以后,他再不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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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他偶然听到外公对秘书说:“金静的女儿出狱,李洐许还有动作。趁着他抓那小丫头不放,你们多找机会打探宏基情况。”

那天,他查出那个女孩儿的名字和监狱地址,甩开张超和一众跟班,独自一人去了第七监狱门口。

那个女孩子,和他在书里读过的人不一样。

那个女孩子,和他三十二年间接触过的人都不一样。

虽然他在这方面的阅历实在少得可怜。

她让一个男人在他面前脱裤子,她在雨夜里不要命地把他压在泥地里打,她用好听的声音给他讲故事,又在下一秒卸了他一边胳膊。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脸渐渐不再模糊。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可以记住她的话。

他就像一个摔碎了眼镜的近视患者,周围的世界都是朦胧一片,唯独那个人越来越清晰。

就好像工蚁对蚁后那样,他不自觉地接近,不自觉搜集她的信息,不自觉地去讨好。

他买来大量的恋爱教程,却读得一头雾水。他主动给张超等人写字,向他们请教追女孩子的诀窍。

“烈女怕缠郎。”张军师献计。

“我追我女朋友那会子,一天发几百条短信咧。”小胡子军师献策。

于是他开始学着发短信,开始一次次走出他的小屋子,像个变态跟踪狂一样跟着她。

他没谈过恋爱,也没读过什么恋爱故事,他不明白恋爱里该有的那些惊心动魄和欲拒还迎,只是用追求真理的态度,很认真且直白地去追求那个女孩儿。

他从未想过,自己为什么会对一个几面之缘的人动心,只是觉得如果非要找个人说话,他乐意和她说。

哪怕只是她说,他听。

他对那个玩硬币的小姑娘其实并没太大印象,只是一心想把钱还清,却没想到她会那么生气。

他不懂她为什么生气,想问又不知如何开口,就这么失魂落魄走了出去,等发现时,手机已经不在。

她找到公司门口,他其实是有点高兴的,却不知道怎么表达,只是他还没来得及表达,她就在眼前被撞飞出去,生死不明。

他从前在书里读到过一些古怪的句子。

比如说这一句,“疼得心跳都停止了”,他不明白神经反应怎么会导致心脏骤停。

再比如说那一句,“悔得肠子都青了”,他不懂一个人的心理活动是怎么让消化系统变色。

直到那一天的那一刻,他声音颤抖地开口,才隐约明白了那些话的意思。

等她醒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他坐在床边,觉得她一定还在生气,心里想的只是怎么向她道歉。

张超说,女人喜欢有本事的男人。

他想了想,觉得自己最大的本事的就是折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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