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生在红旗下,长在改革开放春风里,终日只能靠卖茶叶蛋为生的屌丝青年,在一次无意中结识了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出门有豪华小四轮代步的白富美。立时间,屌丝青年纯洁的“芳心”被伊的绝色容颜所虏获。
有道是:“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这乃是古人的先见,九年制义务教育下来的屌丝青年自然明白。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的:“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之后,屌丝青年终于付诸了行动。
在一次白富美路过之时,他拦住了伊的去路。并鼓起毕生的勇气告诉伊,自己已经在伊的绝代风华之下沦陷,没有伊,自己将无法生存下去。
跟着,白富美被屌丝青年的神情打动,她告诉他,如果你能等我100天,日日夜夜在阳台下等我。百日之后,我老爹要是没有打断你的腿,那我就说服他招你入赘!
如此,屌丝青年犹如打了鸡血一般,每天在伊家的阳台下守候。一天、二天、十天、二十天.。。。。。白富美每天往外探,他仍伫立当场。风、雪、雨都抵挡不了他,藏獒、极品家丁、城管、未来岳父都赶不走他。
无论如何,他都坚定依旧。
但是,在第99天,屌丝青年还是没有等到白富美的正式垂青。因此,他暴怒掀摊(茶叶蛋摊)而去。至于离去的原因,九年制义务教育告诉屌丝青年——前面的九十九天是爱的表现,最后一天是为了尊严。
爱,是双方一起付出的。
屌丝,也是有尊严的!
这个故事虽然简单、狗血、童话,但也引得众屌丝拍手应和。
只是,当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楚三公子身上之时,楚三公子的所作所为却是令楚大公子呕血不止。
同样的鼓起勇气表白,这位揽月城第一美女还没表态,楚三公子就给自己定下了千日守候的目标。千日啊,那是两年多的时间,每日守候一个时辰,风雨无阻,雷打不动。这也就罢了。关键是,从小生活苦逼的楚三公子,可不是九年制义务教育下来的屌丝青年。在他的心里,可没有,尊严、节操、下线之类的东西。那是一口唾沫,一口钉啊!说是千日就是千日,少一天他都会将自己看做软蛋、孬种。
至于千日以后~~~没有以后!他从来就没有考虑过。
如此情形,让楚轩呕血三升的同时,更是大叹:“没文化,真是可怕!”
不过,即便楚轩再不情愿,这倒霉蛋的最大一个执念,他却是不能不完成。否则的话,一念蒙尘,仙之道途也就至此而灭不说。不能消尽倒霉蛋的怨气,楚轩连正常的做个普通人都成了奢望。
非常巧合的是,倒霉蛋的千日之诺,如今刚好过去九百天。所以摆在楚轩面前的就是以上的那个典故;一百天:小妞!至于究竟如何选择,那就要楚轩自己权衡了。
“嘶~~~”一个时辰以后,当楚轩亲眼目睹“有间药铺”中的身影以后,立刻倒吸一口凉气。
冷艳,这是楚轩的第一感觉。但细细品味这种冷却不是冷漠的冷,仿佛是因为她天生就不善与人相处,所以才造成的这种感觉。再配合她,瓜子脸,(靠:尖头朝下的瓜子脸)柳叶眉,净齿明眸间微微嘟起的粉腮,前凸后翘恰到好处的丰满的身材。这端是一个,清静脱俗的冷艳仙子,人间尤物啊!
如此妙人儿,寻常人多看她几眼,都会觉得自惭形秽。若不是自身条件一项非凡,便是楚轩自己,也没有把握注视对方一个时辰之久。他实在无法理解,凭借倒霉蛋的心性、条件,当初他是如何鼓起勇气坚决表白的。只是对着她越看,楚轩的眼神就越是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