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吹过这个城市的街道,带着无尽浮华。或许,在神圣天堂,也只有苍穹城能配得上浮华两字。神圣天堂是个战乱的年代,群雄并立,英雄辈出。这是个讲究真刀真枪的时代。比如何硕的天启城,透着一股荒漠的味道,那里只有力量,女人和交易。你能在那里听到男男女女放纵的呻吟,你能在那里看到真刀真枪的斗殴,甚至能看到赤裸到直白的各种交易,性,欺骗,但却绝对没有一点繁荣的味道。
但焚天却把这里经营得有声有色的,这里的人,透着一股雅,至少没有哪个女子指着自己的胸部叫到,做一次换一件30级a级装备。是的,他妈的雅,连段逸都自嘲一笑,老子一个粗人,竟然来到一个雅的城市。似乎自己,跟这里格格不入。
此时的段逸,套上一身华服,并没有过多的易容,只是在脸颊上粘了一些豪迈的胡渣。但无论他如何妆点自己,他身上的气质,还是若稻田中的金龟子,引来无数人的注目礼。对了,注目礼并不是什么好事。路人们都觉得这是从苍穹城外来的土包子。
从段逸决定要抢交通魔石的那一刻起,他便想到了一个地方,苍穹城。并不是因为这里好枪,而是这里有他思念的人。她好吗?那个倔强的小可爱。一丝玩味,牵动人心。
苍穹城着实符合神圣天堂第一城的名头,城市大气,人民富足,军备强大。而且,这里的人民很有归宿感。看,此时段逸正坐落在一个小店喝茶,抬头最显眼的地方,居然是焚天那小子的头像。不得不说这小子的皮相确实不错,年轻,但却大气,真有那么一股未来领导人的味道。将来还可以发一本焚天语录,对苍穹城人民各种洗脑。
而茶馆中的谈资,甚至说书人口中所描述的东西,大多都与焚天这小子有关。当然,英雄,自然需要一些狗熊来承托。其中最有分量的狗熊,自然就是无限哥咯。当年苍穹城一战,成就了无限,更成就了焚天。他虽身死,但却占领了天下第一城。由此,五大家族之一的刘家退出历史舞台,沦为了焚家的小跟班,而无限,更作为一个悲壮英雄,他越强大,就越衬托出焚天的文治武功。
是啊,段逸喝下一杯烈酒,一个人是无法改变这个世界的。我需要的,是一群人。
店小二又来了,tian着脸来到段逸身边,给这位爷沏茶,但又开始变着法的贬低着段逸这个外地人。“哟,这位爷,您手上这颗宝石不错啊,一定是在隔壁的龙凤店买的?你可选对好地方了,在外地是不可能买到如此成色的奢侈品的,哟,您看呢您,看您衣着华服,皮肤黝黑,在苍穹城外一定受了不少苦。哎,您看呐,我虽然赚不了几个钱,但您看我是不是生得白白净净的,还是本地户口,总比外边那些粗鲁暴力的屠夫优雅得多,您说我要是去其他城市观光旅游,就那么一站,应该就能招来许多女孩的关注。您看您,不容易来苍穹一趟,以后可得珍惜着自己的性命。”
尼玛!听着这家伙不太标准的苍穹腔调,段逸当场就想给这太监一巴掌,苍穹城好是好,段逸也很佩服焚天的手段,居然收买人心到了这种地步,宣传**工作也很到位嘛。就差每个人手上发本手册,天天弘扬焚天老爷万寿无疆了。但这些王八蛋也太二了,连一个倒茶的居然都敢歧视外地人,真以为苍穹城无敌了,天下一统了?
不过此时的段逸早已不是当年的黄毛小子,心智被万般揉捏之后,更是成熟了许多,他笑眯眯的看着这太监,也学着当地的苍穹强调,“您说哪里话呢,小哥,您看我就是一粗人,出去抢人抢了点钱,琢磨着能不能买个苍穹城户口呢,您看您是本地人,能不能给俺支个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