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摩托车,曲拥着一辆半旧吉普车,在满是碎石残渣,坑洼不平的大街上飞驰着。车上不断有那么几个古惑青年,举着枪向四周楼层废墟里啪啪乱she。人们忙躲到残破的墙壁后面,敢怒不敢言,生怕一不小心招惹了这帮杀神飞车党。
“哦耶,我爱逻萨,混乱的逻萨!”吉普车上一个黄头发青年疯狂地不断叫嚣着,但很快止住叫嚣,转头大叫道:“飞哥,快停下,我看到了个佳品妞,就在我后面那条街。”
吉普车急忙掉头,向黄毛所指那条街区飞驰而去。一众摩托车楞了一下,便叫嚷着跟了上去……
“这妞的确很正点!”那被黄毛称呼为“飞哥”的家伙跳下车,满意地点着头。猥琐地笑道:“黄毛,你小子眼够尖的。这样吧,等飞哥我玩够了,就把她赏给你吧。”
“谢谢飞哥。”黄毛呲牙咧嘴地大笑起来,一双贼眼猥琐地投向眼前那惊恐异常的女人胸脯上。
与女人同行的青年,面色一冷,双眼爆出寒光。冷冷地说道:“限你们一分钟内消失,不然……哼!”
能够在几十个武装地痞的威胁下,说出如此狠话,自然不是什么软脚虾。此人正是刚逃亡到逻萨的许乾铭,以及在市郊带来的女人常梦迪——那个超市的老板。本来许乾铭是不打算带上这么一个累赘的,可是听到她说知道一处很隐蔽的黑船厂后,便改变了主意。也许,对于不熟悉地头的他,即便是带上一个累赘般的向导,也是件不错的选择——总比自己向无头苍蝇般乱串的强。
不过现在许乾铭也不知道是否该为自己的决定后悔。乱世行走,带上一个女人,的确是很容易招惹是非的,更何况是一个姿色很不错的女人。
“哟,这小子真不识相。飞哥,做了他!”一个黑人小弟怂恿道。
“飞哥,看这小子一身行头,臂章上的dt,哇撒,地球联盟维和部队。”更有小弟一下道出许乾铭的身份,嘲笑起来:“飞哥你看,吉利服,钢盔,武装带,还要把样子酷毙的长枪,哇撒,腰里还撇着沙鹰哟。啧啧,我们好怕怕啊!”
“哈哈哈!”四周围上来的飞车党徒大笑起来,纷纷拍打着手中的武器,或枪或刀,一副俨然不把一个落单的军人放在眼里的表情。打涅盘他们也不相信,许乾铭一个人可以打赢他们十几个,哪怕许乾铭是个正牌军人。
“小子,识相的放下武器,把女人给我,待哥几个玩够了,如果她还没涅盘就还给你。”尔朱丑奴带着玩味地看着许乾铭身后瑟瑟发抖的女人,他笑了,他突然发现,此刻的心也如同黄毛刚才在车上喧嚣的那样:“哦耶,我爱逻萨,混乱的逻萨!”
“让开,不然打爆你的头!”许乾铭可不是好捏的柿子,冷不丁地拔出沙鹰,哗啦一声打开保险,黑洞洞的枪口直指尔朱丑奴眉心,那速度快得让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开玩笑,要是拔枪都能让这些混混都能反应过来,那许乾铭怎么可能称得上是军人?称得上临时编入联合国部队的华国陆军精锐——准特种军团dql集团军士兵呢?要不是不想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招惹是非,耽误行程,就算尔朱丑奴有几条命,在这一瞬间,都不够杀。许乾铭对这种人渣可是没有好感,不过,对于急切想要回家的他,不得已忍下一口恶气。
在被许乾铭轻易枪杀了一个试图偷袭自己的飞车党徒后。枪口,又在一瞬间指着尔朱丑奴眉心,这让上一刻还想拔枪偷袭的尔朱丑奴心里一下冷到了极点,欺软怕硬这时任何时代痞子们的特性,何况他们还是在这个以强者为尊的混乱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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